正在加载

官杀去留,阴阳日干分论

  • 第一八字
  • 第一八字网
  • 2020-12-13 13:30:02

《喜忌篇》里面说:煞官混杂类,有去官留煞,亦有去煞留官。也就是说柱中官星七煞交差,比如月上正官,时上七杀,或者月上七杀,时上正官,或者四柱迭见,有能去官留煞的十神,我们就以偏官论,有能去煞留官的十神,则以正官论。

凡看去留,要详细分析柱中的官煞星孰重孰轻,透出天干的易去,月支所藏的难去,必须去官煞的伤官、食神众而有力,才能去得掉。比如五阳日的食神,不仅能去煞,还能能留官;五阳日伤官,能去官,但不能留煞,必须得羊刃合,才能去官留煞。 比如:甲日生人,甲以辛为官,庚为煞,若官重煞轻,得丙火食神一位克去庚金,与辛金相合,这就是去煞留官,有情而贵; 若煞重官轻,得丁火伤官,克去辛金,再得乙木、羊刃,与庚相合,此谓去官留煞,有情而贵。

五阴日食神,能去煞却不能留官,日主自能留之,五阴日伤官,能去官又能留煞。比如:乙日生人,以庚金为正官,辛金为七煞,若官重煞轻,得丁火食神一位,克去辛金七煞,乙庚合,这就是去煞留官,有情而贵; 若煞重官轻,得丙火伤官,克去庚金,来合辛金,此谓去官留煞,有情而贵。
《元理赋》里面说:去煞留官当论贵,去官留煞主威权。又说如果官星七煞交差,有有合七煞的为贵。合煞的情况有两种,有合去合来,合来是去官留煞,(也就是以伤官去官留煞)合去是去煞留官(也就是以食神去煞留官)。比如六甲生人,透辛金正官,又透庚金七煞,是官煞交差,柱中却有乙木合庚金七煞,有丁火克辛金官星,这就是去官留煞。    再比如六己生人,透出甲木正官,又透乙木七煞,是为官煞交差,柱中却有庚金克甲木正官,来合乙木七煞,是去官留煞。这就是伤官合煞。

又如甲以辛酉金为官星,庚申金为煞,比如甲申日以申金为煞,酉金为官,申乃水的长生之地,煞化印生助甲木,柱中虽有酉金,却有午丁字伤克,去官留煞,那么,这个命主生平心志巧妙,不受福德,不信任他人,常劳役自己。

     又如六庚生人,柱透丙火七煞,又透丁火官星,是官煞交差,若柱有壬水克丙火,又来合丁,是去煞留官。   

合官星不为贵,合七煞不为凶。就是说合官是柱中闲神合去官星,所以不为贵,合煞是柱中的闲神与七煞合,所以合官忘贵,合煞忘贱。(这完全不是官杀去留问题了,而是“合住”“合去”,因官杀不同现,则官星逢合失贵(食神),七煞逢合不凶。) 官煞两停,喜者存之,憎者去之。说的就是柱中正官七煞,两均相停,有物生扶会和者,其力专,宜存而留之,有物破损伤害者,其力散,宜弃而去之,官星有生扶,煞星有破害,则去煞留官,反之则去官留煞。

(也就是说宜用“重”而去其“轻”方为所喜)    若官杀两停没有扶合,而有破害,那么就要斟酌柱中有力的一字为用神,若是吉神,则以吉论。若官杀都有扶合,而无破害,即是官煞混杂,反为贫贱。(这说的是官杀均势微,宜择其重者用之,若均得力而无去留,大凶之兆)    年月日时,有四位官或四位煞,当以明者用之,藏者舍之,明见官则存其官,明见煞则存其煞,宜仔细分别,若两停无轻重,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,背时无助者弃之,如果去留不清,就是官杀混杂。

如甲木生于七月上旬,为七煞得令,即便有丙火,也不能去。(前提是官杀并透,若独杀见丙,自化作偏官,吉论)    去留二格,最宜身旺,若身旺,虽没什么可以去煞,也能化煞为官。比如甲木见庚金为煞,甲木坐寅木为禄,旺,甲木自抱火气制煞,不须再见丙丁火(甲寅见庚,坐下有食暗存,故论格亦成,若乙卯逢辛金,就没这么幸运了。)    如甲生秋令,却要丙丁制之,柱原无制,运到制地方发。(原局若无制,已然无成,纵大运有益,能有“小小称意”。)